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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抑或助力——论科技之于网络文艺的作用(4)
很有意味的一个现象是,许多网络文艺的创作者运用网络所提供的强有力的艺术之“笔”对网络本身进行着技术批判。这就好比在电影《科学怪杰》中,主创者用现代科技手段营造了震撼人心的视听效果,但这不是在彰显科技的无所不能,而是在借此对科技理性进行批判:科技是人的欲望的延伸,人类欲望的膨胀使得许多科技“非人化”。网络文艺中类似的批判具有深意,也产生了堪称经典的艺术作品。2014年,一位法国设计师在一款大型游戏中运用数字化手段表现几十年后在巴黎的人类情状:整个城市已经被虚拟现实所掌控,人类成为被设在社交网络和地图定位的符号,人类彼此之间可以定购、贩卖或交换个人记忆,整个世界成为虚拟性的存在。游戏场景中带有末世之感的巴黎城区给人带来强烈的震撼。由这一悖论可以看出,网络的技术性,完全可以服务于作品艺术性的提升。如果说目前对高科技的滥用,使得有些网络艺术仅夺人耳目而无法深入人心、类似杂耍的话,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上的种种高科技手段,会像我们被操纵身体的一个部分一样,被得心应手地使用。一百多年前的电影便是杂耍,而今天谁又能怀疑这是一门艺术?就网络文艺而言,这一过程的转化,需要的是在对技术理性保持应有审慎与警惕的同时不忘艺术的本体性。
著名传媒学家麦克卢汉曾经断言:“任何技术都逐渐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人的环境。”[8]纽约精神病学家戈德堡提出的“互联网痴迷错乱”(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恰好也证明了今天的人类已与互联网水乳交融,互联网成为不能摆脱的生存方式。今天的文艺已经身处于互联网的战车之上,网络文艺需要做的,不是跳下战车,让文艺往回转,而是更好地驾驭这一战车,让文艺成为新时代的新文艺。因为,文艺本身就是整个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它也只有作为整个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才有源头活水,它才会像安泰一样,从大地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力量。
注释:
[1]姚炯:《严肃遭遇流行——许忠执棒〈魔兽世界〉视听交响音乐会》[EB/OL]. l,2008年7月2日。
[2]梅红等编著:《网络文学》,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3页。
[3]参见欧阳友权等著:《网络文学论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29页。
[4]滕守尧:《审美心理描述》,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6-91页。
[5]《高学历人群最爱读什么?网络文学!》, lEB/OL].,2011年11月11日。
[6]本雅明:《迎向灵光消逝的年代——本雅明论艺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5页。
[7]转引自孟繁华:《网络文学:游戏狂欢还是“革命”》,《中国教育报》,2004年11月4日。
[8]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5页。
孙书文:文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从事网络文艺与媒体传播的相关理论研究,有《数字化时代与文学艺术》等专著。
今日世界在以互联网时间运转。在互联网技术的强力推动之下,网络文艺发展速度惊人,表现为海量的文艺作品、众多的文艺形态、惊人的受众数量、蓬勃的文艺产业。同时,对网络文艺这种新兴艺术形态的质疑也从未中断,批评的焦点有三个:整体质量偏低,泥沙俱下,良莠不齐;过分类型化,同质化突出,创造性弱化;接受者与创作者关系错位,拼凑、抄袭现象严重。
网络文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各类观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科技化消解了网络文艺的人文性,市场化腐蚀了其超越性,大众化降低了其艺术性。这些观点有其道理,但也失之偏颇。首先,网络文艺要发展,要处理好文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炫目而又空洞的技术展示平台;要处理好文艺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唯市场而动、哗一时之宠的文艺“商品”;处理好文艺与大众化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唯点击率之马首是瞻的廉价玩物。其次,对于网络文艺的科技化、市场化、大众化,不应一味地批判,而应积极推进网络文艺在文艺与科技、文艺与市场、文艺与大众的张力关系中发展。
在这三重关系中,网络文艺中科技与文艺的关系具有重要地位,它是其他两重关系的根源与基础所在。处理好文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使互联网成为网络文艺发展的翅膀,对网络文艺的发展至为关键。
网络文艺是科技性的互联网与人文性的文艺结合的产物。科技在网络文艺中占据重要地位。狭义上的网络文艺,是指由网民创作、以网络为第一平台进行发布和传播的文艺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网络文艺有着鲜明的技术本性。广义上的网络文艺具有三种形态,即传统文艺的网络化、原创网络文艺、超文本文艺。这三种形态的区别也正在于文艺与网络、人文性与技术性之间张力度的不同;同时,这三种形态也存在着时间上的延展性,三种形态即是网络文艺发展的三个历时阶段。在传统文艺的网络化过程中,传统的物质形态的文艺作品被“搬”到网络上加以传播,其生产的过程就是一个“搬运”的过程,在这一形式或网络文艺的初期阶段,为大众所认可的,是网络文艺的文艺特性而不是其科技性。所以在这一阶段,时常会看到评论界关于网络究竟多大程度上改变文艺的争论。在这一形式或这一阶段中,网络文艺的网络性主要体现在传播上。在网络文艺的第二种形态或第二个阶段中,原创的网络文艺作品出现,在电脑上创作、在互联网上首发、文艺形式网络特征鲜明,这一形态的网络文艺作品目前依然是网络文艺作品的核心。互联网从单纯的传播手段成为创作与传播的手段,全面进入文学活动之中。在网络文艺的第三种形态或第三个阶段,利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和internet交互作用创作的超文本创生,甚至出现了借助特定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机器之作”。网络进入文艺创作的思维层面,网络成了网络文艺中带有本体性地位的存在。
文章来源:《数字技术与应用》 网址: http://www.szjsyyyzz.cn/qikandaodu/2021/0113/1091.html